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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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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选送“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的征稿通知

日期:2021-06-08

    “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将于2021年11月在河南郑州举办。为向“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选送更多河南省优秀美术作品,河南省美协、河南省书画院向全省美术工作者征集优秀美术作品,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展览名称:“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
二、展览时间、地点:
1、“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郑州展)
  展览时间:2021年11月下旬        展览地点:郑州美术馆
2、“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优秀作品进京展)
展览时间:2021年12月             展览地点: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交流合作部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河南省书画院  郑州美术馆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四、艺术评审委员会
照片初评(河南):河南省美协组织专家评选优秀作品报送全国
照片复评(全国):国家画院组织专家评选各省选送优秀作品
原作终评:由“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艺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五、本届展览作品种类与规模
本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作品,展览规模约为580件。河南省报送美术作品70件参评。
六、参展规则与评选办法: 按中国国家画院展览评审办法执行。
七、展览征稿范围、作品尺寸及送件要求:
1、展览面向河南省美术工作者征稿,2019年以后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作品均可投稿。
2、作者寄送作品照片参加(河南)初评,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同一画种每位作者寄送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创作时间、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参选作品尺寸:本次展览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作品装框后最大尺寸不得超过200cm(宽)×240cm(高),雕塑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120cm,重量不得超过150公斤,不接收易损、易碎作品。
4、作品通过初评后,由省美协统一报至中国国家画院复评,通过照片复评的作者名单在河南省美协网站公布,由河南省美协统一收作品原作,报“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八、河南作品初、复评送件时间及要求:
1、作者照片收件时间:2021年6月20日-25日
照片收件地址及联系人: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号河南省美术加协会401
魏红有   0371-63930045    13203891954
2、原作终评送件时间及要求:
河南通过初评的作者于2021年9月15日——21日把作品原作送至郑州美术馆新馆参加终评,
原作收件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丹水大道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美术馆新馆展览部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魏红有 13203891954   吴树栋  13073787939
郑州美术馆固定电话:0371-67759590
九、收退件及装裱要求
展览结束后,退件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出版《第七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所有入选展览作品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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