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2021年度校级人文社科博士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校级博士专项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成果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博士专项项目的申请人为2020、2021年度我校新引进的与学校已签订校内引进人才协议、享有科研启动费的文科高层次人才,具体申请办法按《南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申报材料必须格式规范、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
3、每位申请者最多只能申报1项,参与项目最多不得超过2项。
4、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三、申报流程
1、申请者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院(部、所)初审并统一填报《2021年度南阳师范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社科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结项要求
博士在科研启动费使用期内必须完成以下1-3项中的2项或完成第4项:
1.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C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上(实际到帐)。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等奖1项以上(限前2名),或省部级优秀论文奖2.等奖1项以上(限第一作者)。
4.获立国家级项目1项(限主持人)。
5.以上类别项目成果必须标注“南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课题编号XXXX”字样,凡未标注的成果不作为结项验收、鉴定和成果评奖的依据。
五、材料报送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1份,以院系形式于2021年10月22日16时前报送办公楼S510,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社科处邮箱nynuskc509@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相关附件请从社科处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
黄万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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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19:49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及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1年度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受理范围
2019、2020年度获批立项、尚未结项的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2019年度获批立项的科研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工作。2020年度获批立项的科研项目如果已经完成,可以参加本次验收工作;如果未完成,需抓紧时间开展研究工作,并最迟于明年上半年参加验收工作。
二、结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进行决算,填写《经费决算表》,并经财务处签字盖章;
2、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撰写《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结项报告》(2019版,格式见附件,原先格式已无效);
3、根据项目相关性要求,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3位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书面评议(格式见结项报告)。(专家应为非我校高级职称科研人员,3位专家须来自不同单位。专家意见应专家本人手写并签字,同时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按照顺序将结项材料排序好,用大夹子夹住(不装订)于10月29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办公楼N407室。
5、各学院科研秘书于11月5日到科技处领取审核后的结项材料,项目负责人将全套材料扫描生成pdf后上传至科研管理云平台完成网络保存提交。(请大家登录自己的帐号,点击【省厅科研】-【省厅立项】-【申请结项】,点击申请结项进入结项信息申请页面时,按照提示提交项目结项信息。)
6、项目负责人对领回的材料进行胶装,一式一份于11月10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办公楼N407室,完成结项材料的报送工作。
7、教育厅审批后完成结项全过程,项目负责人可在线打印结项证书。
三、结项条件及具体要求
(一)验收条件
1.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各项工作;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未发生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项目产出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经费支出达到85%以上。
(二)具体要求
研究成果的取得时间要求为立项后至提交结项材料时间止,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评价鉴定证书、研究报告等,应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支持(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各类型成果应与项目研究相关,根据成果类型,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论文成果的署名作者可以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至少1篇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标注项目资助信息及项目立项编号;至多附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超过3篇的以列表形式提供。
其中,支撑附件要求:
(1)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和封底页,在目录页中符号标注该篇论文;
(2)在国外发表的论文应附正文,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收录证明;
(3)在线发表的论文须附项目承担学校开具的成果认定证明;
(4)在论文正文作者处文本标注作者与本项目的关系(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同时强调标注受本项目资助的信息。
2.软件系统应是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或者软件系统安装文件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如果项目的预期成果仅研究报告一项,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同时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重复率低于30%的书面报告。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正式出版物的封面页、版权页、作者页、目录页和封底页,在作者信息处文本标注作者与本项目的关系(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其中出版物第一完成人需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5.专利。须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如果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均非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至少1个专利中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负责人为共同发明人。
6.成果转化。需要提供正式签订的成果转化合同(协议);合同任务的负责人需是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合同中未明确合同任务负责人的需提供合同签订双方认可的合同项目负责人。
(三)资助计划项目结项还需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预期成果为论文的,至少1篇论文为北大/南大中文核心或EI、SCI、SSCI收录;预期成果为专利的,至少1项获得授权;预期成果为软件的应有不少于两家非本单位用户使用证明及对相关软件的评价;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要有市厅级以上的采纳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项验收
1.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计划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数量的;
3.未满足结项基本要求的资助计划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兆进、张新刚
电话:63513236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版) (1).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