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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成效加分项公示说明

日期:2021-10-12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关于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成效加分项公示说明

根据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方案和《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方案》(2020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过教师前期申报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审核,现对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成效加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并予以说明。
1、本年度各项加分项目涉及的成果均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认定的成果等级核算;  
2、两位老师同时申报同一个项目或指导的同一个学生获奖项时,按第一完成人分配值计入(第一完成人未分配的按分值平分计入); 
3、所有成果均严格按照证书或文件时间节点核算(2020.9.01-2021.8.31),六大类每类所有成果在此时间内限用一次。上学年该类成果已享受过加分的,则该类其他未使用的成果不能再延续到本学年使用,上学年该类成果未享受过加分且未统计的可延续到本学年。
4、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是指通过结项的教改项目和评奖中获奖的教学成果,以结项时间为主。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0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第1-5项成果请联系刘华老师,第6项教师创作成果请联系黄万埔老师。或者向学院有关领导反映。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小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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