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9月1日上午学校秋季返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对开学前后教职工的报备请假工作作出如下要求,请确保传达至每一名教职工:
1.9月3日为我校教职工报到时间,9月3日起开始正常考勤,各二级单位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尽快返回学校。
2.9月3日后,严格控制教职工因私出市区。特殊情况需要出市区的,须通过钉钉人事处审批事项中各类请假事项和“疫情期间报备”进行双向申请。各类请假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3. 返校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及打卡不满14天的教职工不得返校。各二级单位须如实上报所属人员行程、健康情况,有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人事处。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