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通知》(教学司〔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 取,严格规范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提高招生质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和安排。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三、招生专业
1356 美术与书法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际商务专业硕士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底至4月中旬举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会在研究生处与学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
(4)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 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2)项由考生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1.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1、专业课笔试。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综合面试。
(1)考生根据学院公布的面试时间到面试等候室等候。
(2)面试开始前,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按照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回到等候室,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面试题目。
3、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
(1)素描写生(人物头像+速写)。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绘图工具铅笔、橡皮自带。(绘画、美术教育、民间美术三个方向必考科目)
(2)绘画、民间美术方向创作考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绘图工具画笔、墨汁、色彩颜料自带。(绘画方向:油画、国画、雕塑;民间美术二个方向必考科目)
(3)美术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20分钟/人,满分100分。考试内容:说课(5分钟),讲授(15分钟)要求:考生需提前准备教案和PPT课件。(美术教育方向必考)
2、综合面试: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时间20分钟/人,满分10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60分)、综合素质(20分)、外语水平(20分)。
具体内容包含:
(1)考生个人陈述2-5分钟:介绍报考专业、学业背景、本科期间科研和毕业设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2)专业知识问答与品德考核6-10分钟:学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回答,回答后评委就学生陈述、答题等情况进行综合提问,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除特殊说明外,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 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九、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复查,对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学院监督电话:0377-63513655
十一、其他事宜
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周老师 袁老师
联系电话:13037762088 18837717887
电子邮箱:328123328@.com
附件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x
附件2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