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丰富我院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学院鼓励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和参加学生社团。为了健全和完善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优势,提高社团发展水平,促进学生社团活动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办学思想为依据;以繁荣南阳师范学院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书香校园为方向;以学生丰富自身课余生活,提高自己学校生活质量,发展自身综合素质为目标。
二、性质和宗旨
1.性质:
学生社团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觉学习的健康向上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2.宗旨:
(1)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
(2)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三、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的运作程序
(1)新社团成立:学生自主成立社团筹建小组、制定社团的主题、确定临时负责人、确定指导老师、向校团委递交成立新社团的申请书。在校团委的获准成立后,在指导老师管理下开始招收成员,填写《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经校团委审批后,公示新社团的《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社团名单,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确定本社团的名称、公约和组织机构。
(2)社团活动基本程序:把填写好的《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宣传海报的文本提交校团委审批,审批获准后,在校团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创作海报,按学校要求张贴海报。落实活动环节及相关负责人、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向相关学校部门通报活动信息。
2.学生社团的要求
学生申报社团要以健康、文明、向上为原则。
3.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本校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规和校纪。
(3)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服从组织的领导, 履行社团成员的各项义务。
4.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社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第一条,有学生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条,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2)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他任务。
注:学生社团成员有退出学生社团的自由,退出学生社团需要填写退会申请表,经校团委备案、可退出社团。
5.学生社团管理
(1)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组织,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批准;
(2)学生社团干部,必须由所在学生社团民主选举产生,经校团委审核、批准;
(3)学生社团干部需是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4)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准低下的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5)学生社团宣传物、主办的刊物、刊印的专集、组织的讲座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稿件一律需先交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和传播;
(6)学生社团如与校外社团联合开展工作,或需在校外进行活动,需报学校团委批准;
(7)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学校团委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社团特点,拟定工作计划,交校团委批准后,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8)学生社团开展日常性活动,在活动前须填写活动申请表(校内或校外)和活动策划书;
(9)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不妨碍校、班级的集体活动,党团活动及教学秩序的原则。
6.学生社团纪律
(1)所有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必须向辅导员提出书面请假,并注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2)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每学期无故缺席二次,将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记入成员档案;
(3)各学生社团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学年无故缺席累计四次者,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并记入成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