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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修订版)

日期:2017-05-26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修订版)

   为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使之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并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南阳师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1、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量化管理表现成绩两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量化成绩×30%

(1)学业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课成绩之和÷本班最高考试课成绩之和×100%

(2)量化成绩计算公式: 量化分÷本班最高分×100%

二、量化管理测评的评分标准

(一)量化管理测评基本分为50分,包括以下6项

1、政治与思想表现。主要包括:对待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对待实事政治的关心程度,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和两课教学活动的态度及表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树立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价值观。

2、法纪观念。主要包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3、道德修养和日常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处理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的方法和艺术,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表现。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乐于助人;男女交往,举止得体;遵守文明守则,维护公共秩序;不妨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和粮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保持内务整洁等。

4、集体观念。主要包括: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活动的自觉性,集体荣誉感,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的态度。

5、劳动观念。主要包括: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的表现,完成宿舍内务、教学场所、清洁区等轮流值日工作的自觉性,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劳动任务的积极性。

6、学习态度和进取精神。主要包括:树立争取的专业思想、学习动级和学习态度,具有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意识,具有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量化管理奖惩细则,每人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扣分直至0分

注:早操、双语、班会、晚自习等其它学校组织的活动缺席一次按1学时计,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五))

1、学习部

正常上课:迟到 -2(分/次/人) 旷到 -4(分/次/人)  

晚自习:   迟到 -2(分/次/人) 旷到 -4(分/次/人)

班会: 迟到 -2(分/次/人) 旷到 -4(分/次/人)  违纪-4(分/次/人)

优秀节目+2(分/次/人)

2、语工部

双语:迟到 -2(分/次/人) 旷到 -4(分/次/人)  违纪-4(分/次/人) 优秀节目+2(分/次/人)

  1. 体育部
  2. 早操:迟到 -2(分/次/人) 早退-2(分/次/人) 旷到 -4(分/次/人) 动作不标准-2(分/次/人)

5、自律部、女生部

内务:优秀个人:+2(分/次/人)内务不达标:-3(分/次/人)

外    宿:-4(分/次/人)宿舍拒检:-4(分/次/人)

不叠被子:-4(分/次/人)上课时间在宿舍睡觉-4(分/次/人)

注:不叠被子,上课时间在宿舍睡觉,外宿和宿舍拒检等超过三次的,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及奖助资格。凡是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5、科技创新社会实践部

参加各类科技作品竞赛,如科技制作类、小发明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网络制作类、调查报告类(论文在15000字以上)等,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作品经学院上报的参赛者(如有或抄袭、造假,一律不加分),第一作者+3分,其余作者+2分;

(1)经学院上报到学校的作品,学校评审后

一等奖,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7分,参与者+4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5分,参与者+3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4分,参与者+2分;

未获奖,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参与者+1分;

(2)经学校上报到省级的作品,经主办方评议获奖

特等奖,第一作者+16分,第二作者+13分,参与者+10分;

一等奖,第一作者+14分,第二作者+11分,参与者+8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12分,第二作者+9分,参与者+6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7分,参与者+4分;

未获奖,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5分,参与者+3分;

(3)经学校上报到国家级的作品,经主办方评议获奖

特等奖,第一作者+18分,第二作者+15分,参与者+12分;

一等奖,第一作者+16分,第二作者+13分,参与者+10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14分,第二作者+11分,参与者+8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12分,第二作者+9分,参与者+6分;

未获奖,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4分,参与者+2分;

(4)上报学校级创新项目(spcp)作品,学校评审未通过,第一作者+3分,其余作者+2分;学校评审通过,第一作者+4分,其余作者+3分;

(5)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6分,参与者+4分;其余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3分,参与者+2分;

注:1.参赛团队中第二作者及参与者的具体加分情况由第一作者决定,其中第二作者人数≤3人。2.数学建模竞赛团队成员全部按照第一作者加分。3.比赛结果未公布期间申请加分的按照作品报送级别加未获奖类分值(限大三)。

6、宣传部:

(1)征文比赛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院级

3

2

 

校级

7

5

3

省级

11

9

7

国家级

15

14

13

注:若作品同时获多项级别奖项,加分时只以最高奖项为准,加分不作累积。

(2)报刊杂志采稿奖励方法

 

级别

广播稿

校级报刊

省市级报刊

国家级报刊

加分

1分/篇

3分/篇

5分/篇

8分/篇

注:运动会广播稿加分上限为8分;

《卧龙青年》加分上限为12分;

校级报刊包含《南阳师院报》、《军训简报》、《卧龙青年》;

(3)    其他加分项

①运动会期间为播音员递送广播稿者加分情况视递送人员工作态度而定,上限为3分。

②参加撰写广播稿者,若有广播稿播出,在播稿数基础上加3分;未有广播稿播出的撰稿者加3分。

③在宣传部负责的其他活动中获奖,由宣传部与辅导员视获奖级别共同商定。

7、中小型活动

注:中小型活动泛指由南阳师范学院校学生会以及化工学院学生会组织的中小型校园文化活动,如心理手抄报、黑板报比赛。

获奖加分:一等奖+3(分/次),二等奖+2(分/次), 三等奖+1(分/次)

8、大型活动

注:大型活动泛指由南阳师范学院校团委主办,由化工学院团总支组织参与的全校范围内的大型校园文化活动

(1)卧龙文化节

舞蹈大赛、曲艺大赛、健美操大赛: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6分,获得一等奖再+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0.5(分/次)

歌手大赛和主持人大赛: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3分,获得一等奖再+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0.5(分/次)

(2)育英杯双语比赛、辩论赛、红歌会

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8分,获得一等奖再+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0.5(分/次)

(3)运动会

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者,+8分,破纪录再加6分,获得一等奖再+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0.5(分/次)

(4)元旦晚会以及迎新晚会

节目选拔通过并参加晚会:每人+3分

(5)体育文化月(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迎新(迎新篮球赛、足球赛)等各项赛事

篮球赛: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5分,获得一等奖再+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0.5(分/次)

 排球、足球赛: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3分,获得一等奖再+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0.5(分/次)

 羽毛球赛、乒乓球赛: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2分,获得一等奖再+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0.5(分/次)

9、学生干部参与其职责范围内的化工学院日常团学活动,不参与日常量化奖惩,学期末,根据学生干部考勤、以及平时参与活动情况,给予最终量化奖励。    

 

职务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学校及学院主席团成员

20

18

16

0

学校及学院学生会各部长

16

14

12

0

班委

14

12

10

0

学校及学院学生会各副部

14

12

10

0

学校或学院学生会干事

10

8

6

0

宿舍长、层长、楼长

5

4

3

0

学生干部考核方法及要求:

(1)对于兼任多重职务的同学,原则上以最高分为标准,不累计加分,所有加分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即截止。同一层次的干部考核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团总支考评后给予适当额外奖励。

 (2)学期结束后,各班班委签字后上交班委考评结果;各班学习班长(语工委员)考评由主席团和语工部进行考评;主席团考评后确定部长、班长、团支书考核结果;主席团成员由团总支进行考评。最终考评结果由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确定。

11、累计扣分超过25分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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