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5年9月修订
一、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
2、党组织自身建设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情况;临时安排的其它主题。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注意事项
1、做好会前准备,确定会议主题,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准备,写出书面发言提纲。
2、对照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要切实加以解决,并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结果。
3、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确定的前一周报党委组织部,会后向组织部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和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