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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日期:2016-05-25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2015年3月修订

 

为认真落实学校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圆为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和谐的环境,根据《南阳师院2014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

1.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各科室负责人和计生专干组成的计生工作小组,加强对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2.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明确职责,熟悉各项计生政策,对学院教职工的计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汇报,并积极协助解决。

二、人口计划及节育措施

1.按时做好学院年度人口计划指标的上报和落实工作,能做到申请手续齐备,严格把好“三关”(年龄关、户口关、结婚关);新婚人员及新生儿出生时能及时上报计生专干。

2.已婚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空挂户、自管人口)能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或出具合格的禁忌证明。

三、基础工作指标

1.宣传教育:能认真宣传国家的计生政策和法规,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女保健知识。

2.档卡资料:对学院人员的计生情况了如指掌,建有详细规范、准确无误的计生档卡资料。

3.流入人口管理:在聘用或提供房屋给流入人员时,要严把计生关,一个月以内出示有关证明(包括《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当地计生部门接管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治安表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签订计生合同,交纳保证金)。

4.流出人口管理:有调走、开除或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含自管人口、空挂户),在办理手续前能及时上报中心,并能及时负责办理计划生育接收管理手续。

5.双向管理:对新婚男职工及新调入男职工应及时办理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计生管理证明,无单位者纳入本单位管理并办理相关的计生手续。

6.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学院有为他人提供住房或非我校人员的户口有挂本单位户口本上者,除我院职工配偶及子女外,其它人员的户口一律不允许空挂我院,能及时上报中心,负责交验有关证明,并督促及时与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8.健康检查工作:已婚育妇女(含自管人口、空挂户、流动人口)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健康检查;不按时参与孕检或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流入人员追究用工单位的责任;外出学习或停薪留职的已婚妇女每季度寄回当地孕检证明,半年回单位面见一次。

9.药具管理:对使用避孕药具的人员能做到心中有数,负责与中心签订合同、做好随访工作,按时领取、发放药具,严格管理(药具发放只限女同志)。

10.计生会议:及时参加计生工作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11.临时工作:积极参加各种计生活动,按时圆满完成中心交办的临时工作。

12.每月对计生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四、奖惩办法

1.每次检查出现一例以上未按要求办理计划生育手续人员,扣发下月本责任书责任承担人及专干岗位工资10%。

2.有计划外怀孕、生育或本单位职工有收留、藏匿外来人员计划外怀孕的,扣发发现之日下月岗位工资,并实行当年评先、晋级、晋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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