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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日期:2016-05-25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2015年10月修订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网络安全保密规定》和校领导对保密工作的指示;全面负责我院保密工作,组织落实学校的保密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

2、建立、健全、修订、完善我院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我院组织、制度、设施等保密软硬件的落实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尤其是在重要阶段、敏感时期、利用典型案例,加强对师生的保密纪律教育。

4、加强对涉密人员的宣传教育,确保我院无泄密事件发生。

5、率先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履行保密工作的职责,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的记录秘密,不在非保密的地方存放文件和资料,不在公共场合和亲朋好友面前谈论秘密,不用网络通讯、普通电话、普通信函传达秘密事项,不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

6、对我院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确保无泄密隐患。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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