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关于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端正学术风气,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补充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二、毕业论文检测时间安排
(一)检测范围
拟申请答辩的2016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二)检测流程
1.初检时间:4月20日—21日
所有参加答辩的论文以指导老师分组为单位,于4月2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以老师所在组为单位提交到黄姗姗老师处,4月22日公布检测结果
2.复检时间:4月25日
对于初检后需修改的毕业论文,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需复检的同学将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专业—姓名)于4月25日上午提交到付海菊老师处,4月26日下午公布检测结果,并公布可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
三、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 A类。R≤30%。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论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30%<R<50%。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 )的可申请答辩,但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评为优。;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小于50%的,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复检处理意见。
3.C类。R≥50%。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得出C类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如确认该毕业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论文。
4.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必须在初检中通过检测,并且文字复制比在20%以内(含20%)。
5.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各单位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四)检测要求
1.毕业论文电子版可采用WORD格式或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
2.各单位在检测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分别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其结果作为毕业修改和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3.最终的查重报告应随毕业论文定稿等资料留档备查。
三、论文答辩——4月27日
我院将根据学校毕业论文工作要求,按照学生论文质量和查重情况,严格审查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论文答辩要遵守答辩规则和程序,认真做好答辩记录,保证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