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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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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方案

日期:2016-05-24

为保证毕业论文答辩质量,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安排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
答辩委员会主任:刘剑利
副主任:朱晓红
成员:朱军献、瓮子杰、王斐、刚政、化铉、陈晅嵘、杨金欧、刘莹、周子强、田晓、舒萌、李新珂及所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秘书:陈晅嵘 付海菊
二、毕业生答辩安排:
1、参加答辩学生必须通过学院毕业论文查重率检测,同意参加答辩学生名单由学院论文小组结合指导老师意见统一确定,未通过检测的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2、各答辩小组负责组织本小组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各专业毕业生应参加
各自指导教师所在答辩小组的答辩。
3、第一次答辩因考研、报考公务员等不能参加的同学须凭考研复试通知或准考证等相关手续到辅导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并请各位辅导教师于答辩前将请假学生名单报223教学办付海菊老师备案。
4、第一批答辩没有通过的同学和请假未参加的同时必须参加第二次答辩!
5、请各组推荐10%左右优秀论文
6、请答辩地点所在班级负责打扫教室卫生,布置好答辩现场。
三、毕业论文正常批答辩安排及要求:
4月29日(第8周周三)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第一组:组长:雪提恒
成员:徐丽娟、杨雄飞、李东、张朵聪、王瑞强
秘书:王瑞强 地点:艺术楼616
第二组:组长:杨金鸥
成员:刚政、顾颖、耿丽娟、王炳旭、商书满
秘书:王炳旭 地点:艺术楼618
第三组:组长:刘剑利
成员:周澍晖、张春秋、张少丽、胡玮、杨芸
秘书:张少丽 地点:艺术楼631
第四组:组长:王斐
成员:钱舜、王宁、韩冰、许英英、黄万埔
秘书:王宁 地点:艺术楼522
第五组:组长:化铉
成员:王征、刘哲、张作军、袁歆、周红娟
秘书:周红娟 地点:艺术楼525
第六组:组长:周子强
成员:李新珂、王秀华、代丽、王佳(雕)、唐月
秘书:王佳(雕) 地点:艺术楼601
第七组:组长:瓮子杰
成员:田晓、杜灿、欧芹、陈晋、张金歌
秘书:许英英 地点:艺术楼620
第八组:组长:朱晓红
成员:冯俊、舒萌、竹晓翠、袁玲、贺萍
秘书:袁玲 地点:艺术楼521
第九组:组长:刘莹
成员:王永华、胡振江、董楚涵、卢娜、刘方园、陈峰
秘书:卢娜 地点:艺术楼 501
第十组:组长:朱军献
成员:陈晅嵘、廉明、黄姗姗、蔡伟、付海菊、王佳(环)
秘书:、付海菊 地点:艺术楼515

第一批答辩没有通过的同学必须参加第二次答辩!
专科学生不再参加答辩,但必须按本科毕业论文整理相关档案。

三、毕业论文第二批(复评)答辩及小组名单及答辩地点:
时间:5月9日(第9周周六)上午8:00—11:30
第一组:组长:雪提恒
成员:徐丽娟、杨雄飞、李东、张朵聪、王瑞强
秘书:王瑞强 地点:艺术楼616
第二组:组长:杨金鸥
成员:刚政、顾颖、耿丽娟、王炳旭、商书满
秘书:王炳旭 地点:艺术楼618
第三组:组长:刘剑利
成员:周澍晖、张春秋、张少丽、胡玮、杨芸
秘书:张少丽 地点:艺术楼631
第四组:组长:王斐
成员:钱舜、王宁、韩冰、许英英、黄万埔
秘书:王宁 地点:艺术楼522
第五组:组长:化铉
成员:王征、刘哲、张作军、袁歆、周红娟
秘书:周红娟 地点:艺术楼525
第六组:组长:周子强
成员:李新珂、王秀华、代丽、王佳(雕)、唐月
秘书:王佳(雕) 地点:艺术楼601
第七组:组长:瓮子杰
成员:田晓、杜灿、欧芹、陈晋、张金歌
秘书:许英英 地点:艺术楼620
第八组:组长:朱晓红
成员:冯俊、舒萌、竹晓翠、袁玲、贺萍
秘书:袁玲 地点:艺术楼521
第九组:组长:刘莹
成员:王永华、胡振江、董楚涵、卢娜、刘方园、陈峰
秘书:卢娜 地点:艺术楼 501
第十组:组长:朱军献
成员:陈晅嵘、廉明、黄姗姗、蔡伟、付海菊、王佳(环)
秘书:、付海菊 地点:艺术楼515

四、答辩要求:
1、答辩严格按学校《南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试行)》和《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和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各答辩小组参考指导教师所写的评语和成绩,并结合答辩情况给出评语及成绩,良好及其以下论文(设计)由答辩小组评定最终成绩;同时各答辩小组评出10%左右的优秀论文,优秀论文的最终成绩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
3、各答辩小组应认真、详细填写答辩记录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五、优秀论文答辩另行安排。

其他:毕业论文所有档案材料按2015年学校毕业论文工作安排通知的要求整理!
附: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标准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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