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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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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2015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

日期:2016-05-24

 1、重修事宜:
(1)在校期间所有不及格的课程均应申请重修(含各种因处分而取消重修资格的课程),请于第二周周五以前(3月20日前)以班为单位将重修申请汇总表和重修申请表交223教学办卢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MSX223@126.COM必须写清楚重修课程名称,大学英语只用重修大学英语综合水平测试,英语一、二、三不及格的只要通过综合水平测试的即可);
(2)重修辅导方案另行安排;
(3)写生、考察外出实习重修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左右,届时由学院安排老师带队集中外出进行重修实习;
(4)毕业生重修考试一般定于五月初,届时根据学校要求另行安排;
2、就业推荐表成绩审核:
请各班将就业推荐表收齐后于第四周统一到教学办卢老师处签字审核,其它时间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签字!!)
3、毕业生学士学位信息核对:
1、所有毕业生于3月25日前登陆学校学位办网站,修改校对本人网络学位信息,并上传本人信息采集照片(大小不超过10K,宽120dpi,高160dpi)
2、3月27日所有毕业生必须到学生办程老师处在本人学士学位信息打印表上签字(此项工作由学生办负责);
注:必须由学生本人核对签名,一旦信息错误将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4、毕业论文答辩:第八周(4月27-28日左右,具体方案另行安排)
5、毕业创作展览:第十——十二周,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说明:毕业论文、创作10%优秀,可获得2个素质学分,届时根据老师提供名单为准,毕业创作有收藏证书和补助(打入中行卡),中国银行卡(学校)暂不要销户。
6、毕业资格审查(预计五月中旬前审查完毕)
(1)累计有10学分不及格的(专科生超过3门课的)需要延长学制在校学习,低于10学分的可申请延长学制在家学习,延长学制的学生需于毕业前提出延长学制申请;
(2)毕业设计(论文)、专业实习等不及格的或仅完成学分90%按结业处理,未达到90%的按肄业处理;
(3)累计重修后合格学分超过15学分的,或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均取消学位资格;
(4)素质教育学分审查(详见素质教育学分规定):
4月中旬前全部完成,请同学们自备档案袋,将原始证件、素质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好统一装入档案袋,于4月15日前以班为单位交到教学办公室,并于4月22日统一将证书原件领回。学年论文需要讲师以上教师审核签名。
7、教材费以班为单位统一结算。
美术学院教学办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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