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优质服务承诺
2015年10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我院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全体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特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1、及时提供各类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热情礼貌接待每一位学生及来客,耐心细致解答有关问题,做到不刁难,不推诿,杜绝“跑冤枉腿,走冤枉路”现象。
3、对于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对需要和其他单位协同工作时,及时通气沟通协作。对于需要配合的工作,不推诿,不扯皮。
4、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制度及程序,严格进行奖助学金评定、组织发展和评优评先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无弄虚作假现象。
5、坚持廉洁服务,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
6、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及时了解学生所思、所想、所需,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