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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09-22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教学督导精神,规范我院教学督导工作,现制定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教学督导机构

实行与学校督导相配合的院教学督导制度,建立院教学督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领导、教学秘书、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为成员。

二、规定教学督导任务

教学督导组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教学的各个环节行使教学检查及督导职能,遵循公正性、严肃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的原则,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教学纪律,监控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了解师生对教学及与教学有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召开院党政领导会议协商讨论,提出相应措施;

3、督导期间随机深入教室、教研室进行检查性听课或教学查岗,了解学生出勤、教师备课、见习带教和课堂教学情况;

4、就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5、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三、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程序

1、学期初制定教学督导计划;   

2、期中督导组进行督导交流、研讨;

3、每学期期末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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