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实现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的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文件精神,决定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证书启用有关事项
1、使用范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2、启用时间。自发文之日使用。
3、证书效用。证书主要用于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4、证书管理号。证书管理号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身份识别编码,证书管理号设置14位,第1至11位为院系及各部门单位段码(段码分配见附件1),第12至14位为证书序号,由各单位自行编码,代码范围为001-999。
5、单位管理员。
各单位安排专门的管理员进行日常的信息维护和网络审核等职责。
二、管理系统启用有关事项
各单位领取证书并填写好信息后,到人社厅网站,进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
1、管理系统的作用和意义
管理系统为各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施教机构搭建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共享、学习成果互通互认的公共网络服务平台。
2、管理系统注册方法
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才专栏,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该系统参考用户操作指南。注意:所有专技人员个人注册时,选择单位必须要具体到院系等基层机构,各院系的管理员才能在本单位的系统中查询到本单位人员。各级管理员对信息审核通过后,才能流转到上一级部门批准。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1、6月6日前,管理员注册。
各单位(见附件1)安排人员担任本单位管理员,进行网上注册,同时,提交《网络管理员信息备案表》(附件3)A4纸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syrsc@126.com)。
2、6月7日-6月20日,报名、办理证书。
6月13日前,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到专业所在单位报名,由管理员分配证书管理号,同时,个人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附件2)。
报名完毕后,各单位根据报名人数到人事处N410申领证书,填写证书内页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粘贴一寸照片,于6月20日前,持《申领表》纸质一份(A4、加盖单位公章),到人事处N410统一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及公章。(《申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syrsc@126.com)。
3、6月7日-6月25日,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注册。
专业技术人员在分配到个人证书管理号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由于系统权限,我校管理员不能更改个人密码等信息,且报名后每年都有继续教育学习,请网报时纸质备份个人信息和密码,并妥善保存。
4、经审批后,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http://hnzj.59iedu.com/)—“在线学习”—“省直入口”学习公需课程。账号密码与在管理系统注册的相同。
四、有关要求
(一)证书启用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有关人事管理工作,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切实利益。从今年起,全面落实继续教育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硬挂钩,各单位应认识到位,宣传到位。
(二)各单位建立证书管理联络员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证书管理措施,确保证书管理规范有序。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网络继续教育信息,进行日常性审核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成绩、承办单位等;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我校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请参照(附件4)。关于公需科目的学习,可参考人社厅下发的〔2014〕2号文件(附件5),公需科目目录见(附件6)。
(三)为确保管理系统尽快启用,各单位要尽早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6月25日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待各用户注册完成后可进行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审验等工作。
附件:
1、继续教育单位代码表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管理员信息备案表
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发布2014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6、2014年公需必修课目目录
相关附件:从http://www2.nynu.edu.cn/xzbm/renshichu/showinfo.aspx?id=338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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