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五一劳动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5月3日(星期二)正式上班。
2、作息时间从5月1日起自动变更为夏季作息时间表。
3、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排查,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