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央统战部、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院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实现学院办学目标做出应有贡献,推进我院统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
1、学院党委每年召开1-2次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通报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和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要广泛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党外人士为学校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3、各党支部应采取相应形式,建立、健全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制度。
二、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的制度。
1、学院举行的有关干部会、报告会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2、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的规定,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和他们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统战委员要在各自分工范围内,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交朋友,保持经常联系。党委每年检查交友联谊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制度。
1、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适合任职条件的党外人士加强培养和考察,条件成熟的向院内外有关部门积极推举。
2、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五、要重视统战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学院党委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
2、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讨论统战工作。
3、加强党的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