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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2021-03-02 点击次数:


     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试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使之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并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量化成绩两个方面,学业成绩占综合测评70%,量化成绩占综合测评30%。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

2、依据本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活动、组织发展及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3、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由辅导员具体负责实施,每学期测评一次,最终的测评成绩由学生本人签字后方可生效。量化成绩每学期公布两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时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公布第二次。

4、学生综合测评各班级班委、团支部要详细记录。

5、评优评先的结果不参与量化考核计算。

6、测评中弄虚作假、本年度内有重大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取消其本学年各项评选资格。

7、所有加分活动必须是官方活动,其他各组织或个人举办的非官方活动不参与量化考核。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学业成绩(占综合测评70%)

计算公式为:

考试课成绩之和          考察课成绩之和

(—————————X100%﹢———————X50%X70%

        考试科目数             考试科目数

(二)量化成绩(占综合测评30%)

计算公式为:

个人量化分 

——————————X100 X30%

班级最高量化分

(三)综合测评成绩=折合后学业成绩+折合后量化成绩

(四)量化成绩基础分为60分,减分项不设下限,加分项最高得分为40分,总分为100分,超过总分的分值不再计算。

(五)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大二,大三两个年级内进行,同一学年每班只能评定一人。先将班级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候选人筛选出来,再按照学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来确定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员。

三、素质测评的量化评比方法

1.学习方面

1.奖项及证书

(1)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二、三、四级分别加2,4,6分,获得英语四六级证书,四六级分别加2,4分。普通话考试成绩达到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凭证书分别加432、1分,以上证书加分仅限加一次,大一、大二按基础分加、大三期间加分为加基础分的50%,仅凭证件复印件。同一类不重复叠加,取最高值即可。

(2)发表科研论文者,核心期刊加30分,一般刊物加20分,内刊加8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和文艺作品者,国家级刊物每篇加8分,市级刊物每篇加5分,《南阳师范学院报》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2分,发表简讯、消息者,每篇加1分,发表文章在4000字以上则加4分,在其他如《南阳师院团学通讯》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2分,被院广播电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加2分,未被采用的,每篇加0.2分,此项加满40分为止。

2绩效方面

1.学生会绩效:

系会、校会、社联正主席每学期基础加分25分,团委副主席每学期基础加分22分,系会、校会、社联副主席每学期基础加分20分,部长基础加分15分,副部长基础加分12分,干事基础加分8分。主席团成员由团总支考核,部长由主席团考核,干事由部长考核。(注:部长得分为主席团打分的平均分,各主席打分满分为15分;副部长、干事考核参照部长考核方式)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不值班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替会一次扣1分;以上情况累计三次以上者扣除学生会所有量化,在学生会除名。

(2)不能按时完成老师或主席下达的任务,积极性不高者,扣除3分。

(3)在学生会任职期间,不能善始善终者,取消本年度任职量化,并相应扣除基础量化5分。

(4)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8分。

(5)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6)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失职的酌情扣2-5分。

(7)对院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分,延误者扣2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8)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2分。

(9)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次扣2分。

(10)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一律清除学生会,取消其在学生会所有量化。

(11)各部门之间采取机动性调动,若出现不配合工作,消极怠慢者,每人每次扣4分。  

(12)在学生会任职期间,根据表现情况可酌情加3—5分。

2.班干部绩效

班级班长、每学期基础加分15分,团支书基础加分12分,生活委员基础加分12分,学习委员基础加分10分,语工委员基础加分8分,心理委员基础加分4分。

(1)会议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效请假者扣2分(注:请假必须经过辅导员同意,否则视为无效);替会一次扣1分;以上情况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者扣除本年度所有量化分。

(2)对布置的团学活动敷衍了事,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学院安排工作组织不力,出现失误,态度不认真的班级视具体情况扣相对应负责班委5分。

(3)查内务过程中,不达标的班级分管班委按连带班委制度扣除相应分数。

4)在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学术讲座、义务劳动、社团活动、运动会、公益活动等),出勤率低于规定人数90%的班级扣组织者2分,(请假视为出勤,请假需辅导员同意)无故迟到、退场等不良现象扣2分/人次。

5)班级出现违纪情况,隐瞒真情、不及时上报,导致学院未能及时处理的,扣班委10分。       

6)在年度考核中表现优异排名前10%的班级,各班委加2分;在年度考核中表现后10%的班级,分别扣所有班委2分。

7)在组织专业性比赛时每一个班必须上交规定数量作品参加比赛,如技能大赛、张衡杯等,上交作品少于规定上交作品数的班级,班委每人扣1分。

注:连带班委责任扣分=所分管学生总扣分数X0.2

    连带班委责任加分=所分管学生总加分数X0.2

3.系队及协会任职

(1)系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辩论队等成员每学期加3分,副队长4分,队长加5分。

(2)由我院创建社团社长加5分,副社长加4分。

注:1.系/校学生会及班委任职两项内不重复加分,只取最大加分项。(若校会、系会、班委同时任职则首先取最大项加分,第二高分项折中计算加分。)

    2.其他任职可重复加分。若任多个职位,首先取最大项加分,其他任职折中计算加分。

    3.不属于学生会的其他任职出示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证明并参考本院系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4.在其他任职(除学生会和班委任职外的任职)期限内,如果出现工作不积极、工作懈怠、工作不认真等情况可以不加此项任职分数。

 

四、学生会部门方面

3.3.1办公室

506值班人员一次未到扣2分,两次未到扣4分,三次未到辞退学生会。

3.3.2体育部

1.系队篮球、足球、排球比赛等比赛项目:参加初赛和训练者加1分量化,进入复赛每人加2分; 得奖情况: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543分量化。(若获奖则直接加获奖量化,不加报名量化,5分封顶)

2.早操:

早操迟到者扣1分。

早操期间玩手机、说话、中途退场等破坏早操纪律的扣1分。

无故未到者扣2分。

校检查成绩排名低于参评院系50%往后的,班长扣1分,体育部部长扣2分,分管主席扣3分。

3.观看各类球赛实行签到签退制,签到与签退都进行的同学加0.5分,现场气氛加0.5分,提前退场者取消加分并扣除2分。

4.运动会项目(运动项目、开幕式等)参加初选加1分,进复赛加2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4分。训练过程中迟到一次扣0.5分,旷训一次扣1分。最高不超过此项加分。

 

3.3.3生活部

打扫机房每人量化上限为4分,打扫1次加1分。一期一次都没打扫的扣4分。

3.3.4科创部

专业技能大赛等系级专业性比赛中,报名并且交作品的加2分,报名不交作品扣3分,(不记项目积累分,只记其中一项最高分);班级若没有按规定最低人数参加,4个班委每人扣2分;得奖情况: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量化依次是10,8,6,4分。(若获奖则直接加获奖量化,不加报名量化,10分封顶)

3.3.5心理部

1.   宿舍集体参加心理相关活动,每人加0.5分;视频活动,每人加1得奖加分情况: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4,3,2,1,分。

2.   5.25心理健康月参加初选加1分,进复赛加2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4分。

3.   10.25心理健康周参加初选加1分,进复赛加2分,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3分。

3.3.6采编部

    1、加分细则:

       每月从各部选出一名优秀通讯员进行逐月累计,到达最终期末进行累计评选,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2、每月对各部活动通讯稿件进行评比排名,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3、凡是各班级人员稿件经学校团委录用者加1分。

    4.每年参加辩论赛人员培训的"优秀辩手"1分。

    5.运动会期间撰写加油稿超过5篇通过学院审核,便能获得基础量化1分,期间被广播台选中的加油稿,每选中撰写者加1分, 上限5分。军训期间,军训简报被采用者加1分。

    6.运动会加油稿被院系选上的一篇0.5分,上限4分。被学校选上的一篇1分,上限8分。(此项测评每一类只取最高分奖 励。)

3.3.7学习部

1.课时考勤:

 1)上课迟到者扣1分。

 (2 上课期间玩手机、说话、睡觉、中途退场等破坏班会纪律的扣2分。

 (3 无故未到者扣3分。

 (4 一学期旷课累计15学时以上者,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组织发展资格。

 (5 上课时间离校且未请假者扣15分,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一切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组织发展资格。

2.晚自习考勤:

1)晚自习迟到者扣1分。

2)晚自习期间玩手机、说话、睡觉、中途退场等破坏班会纪律的扣2分。

3)无故未到者扣3分。

4)校检查成绩排名低于参评院系50%往后的,本周班级策划者扣1分,学习部部长扣2分,分管主席扣3分。(策划人不得超 过2人)

3.班会考勤:

1)班会迟到者扣1分。

2)班会期间玩手机、说话、睡觉、中途退场等违反班会纪律的扣2分。

3)无故未到者扣3分。

4)校检查成绩排名低于参评院系50%往后的,本周班级策划者扣1分,学习部部长扣2分,分管主席扣3分。(策划人不得超过2人)

3.3.8语工部

1.双语:

(1)双语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或未到者)扣2分。

(2)双语期间玩手机、说话、睡觉、中途退场不良现象的扣1分。

(3)校检查成绩排名低于参评院系50%往后的,根据院系公布的语工排名表,选取排名最后的班级,语工委员扣2分,语工部部长扣3分,分管主席扣3分。

3.3.9社会实践部

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如志愿活动)、乐于助人、捐款捐物、拾金不昧者(贵重物品)等凭证明加2分,无偿献血者凭献血证加2分,所有此类活动累计奖励一学期最高为10分。

3.3.10自律部

1、凡检查期间被子未叠者、寝室卫生差等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每人扣2分,上课期间在宿舍睡觉的个人扣2分。

2、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人加2.

3、晚上晚归者扣2分,彻夜不归者扣5分,写检查且系内通报批评。两次夜不归宿者,通报给家长并令其家长签署保证书。

4、不配合内务检查、拒检等态度恶劣者、换锁不及时上报者扣5分,写检查且系内通报批评.

5、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酒精炉,飞线等违章用品者扣7分,没收其物品、写出深刻检查、全系通报批评且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以及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6.养宠物、经商等违规行为扣7分,没收其物品并写检查,全系通报批评。

7、书架物品摆放不整齐,被子叠放不整齐,床上摆放物品等扣个人量化1分;垃圾未及时清理,垃圾袋丢在宿舍门口,卫生间卫生脏孔,脸盆、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宿舍室内及阳台地面不整洁,垃圾孔击,墙壁有人为污渍,墙角有蜘蛛网,宿舍密封不通风、有异味等此类现象扣本宿舍所有成员1

3.3.11文艺部

1)大型活动(卧龙文化艺术节、红歌会等活动),参加初赛和训练的每人加2分;进入复赛每人加3分;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4分。参加训练人员,监督人员迟到、未到扣0.5分;(若获奖则直接加获奖量化,10分封顶)。

2)其他活动(网络文化艺术节、元旦晚会等活动)参加初选加1分,进复赛加2分,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3分。

3.3.12组织部

关于党的征文活动,系级活动:参加加1分,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校级活动:参加加1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注:

1.   平时各项工作检查记录以周为单位交团总支老师审批方可生效,每学期末所有记录作为素质测评量化的最终依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

2.   各部门成员职责范围内工作不予加分。

3.3.13 网宣部

1.参与采编部相关活动做视频、节目表演、上交书法作品、绘画作品、作文的每人加1分量化。

2.参与三下乡投票的每人加0.2分(此项活动加分上限为5分)

3.特色活动征文、海报、手抄报等活动被学院采用的作品作者加2分。

 

 

五、其他方面

1.活动

活动主要包括:学校或院系举行的各类活动或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各类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社会实践论文、调查报告、科研论文、听取讲座、运动会等,所有参与测评的活动都必须是以计算机学院为名下发的通知,非学院组织的活动则不在参评范围(一切非学校组织的网络知识竞赛不给予量化加分)。

(1)各类讲座与会签到者加1分,提前退场者取消加分,并扣2分。

(2)系级活动(除技能大赛等本系组织的专业性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报名并参加者加1分,进复赛者加2分,系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3分。

(3)校级活动:

①大型活动(张衡杯、辩论赛、育英杯、公寓文化节)参加初选加1分,进复赛加2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4分。训练过程中迟到一次扣0.5分,旷训一次扣1分。最高不超过此项加分。

②其他活动参加初选加1分,进复赛加2分,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3分。

(4)市级活动:参加初选加1分,代表系参加加2分,进入复赛加3分,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7分,优秀奖加5分。

(5)省级活动:(挑战杯等活动)参加初选加1分,代表系参加者加2分, 进入复赛加3分,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优秀奖加8分。

(6)国家级活动:参加初选加1分,代表系参加者加4分, 进入复赛加5分,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5分,优秀奖加10分。

(7)凡要求统一参加校、院、班组织的活动,录取后不参加者取消所有加分,情节恶劣者视情况扣5分。

(8)在活动组织中获得优秀个人、优秀组织者等对活动组织有特殊贡献者加1-3分,校级3分,系级2分。

注:(1)凡同一项活动或论文、成果多次获奖,只记录最高分,不累积计分。

      2)所有参与的活动需在本系团总支直到安排指导下有效,其余项目无效。

      3)获奖者附证书奖杯复印件或照片(校级以上),方可加分。

2.非常规项加分

每年因形势需要总会有不属于常规的工作进行,为保证素质量化测评的落实,各项活动的加分项由负责承办的部门向团总支提交活动加分建议,由团总支批准后方可予以实施。

3.文娱稿件

参加各类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社会实践论文或调查报告评选者,每次加1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系级分别加3、2、1分,院级分别加6、5、4分,省,国家级的分别按照院级的3倍、2倍、1.5倍计分。

六、总结要求

1.以上测评均以院系为主体,各项活动的奖惩以团总支学生会反馈的日常工作记录为依据,各班不得私自更改。

2.各班的测评小组一切依照细则施行,不在细则内的素质量化分均属无效。

3.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4.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个人,进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本年度学院评优评先、奖助评定及组织发展资格。

5.各部门组织的有关量化的活动必须按月向团总支汇报,经老师审核后生效,生效后及时反馈到班级及个人。

6.未尽事宜,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酌情商定。

7.本细则即颁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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