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实习(如C语言、C++、汇编、基础、VFP、VB、网页等)的实验教学等同理论课上课,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课,全方位指导实习学生。
2、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到实验室。上课期间,若因任课教师不负责或不在岗,造成机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等其它事故发生,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3、必须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电和器材等。实验管理员应注意保持仪器清洁无尘,环境干净,并注意控温控湿,防霉防冻,定期保养。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由维修人员拆卸维修,不准随意拆卸和拆改,若造成设备性能下降,应予赔偿。
4、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带出实验室,否则除按规定罚款外,另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5、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不得在实验室或走廊内抽烟,不许大声喧哗,须保持室内卫生,院系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规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实验教师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准备,指导学生了解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和方法,并熟悉操作规则,拟订实验计划,否则不能进入实验室。
7、实验时,应认真指导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细致观察,认真记录,不得擅自离岗。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8、每次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若需学生写实习报告的,实习教师将批改后的学生实习报告,交实验室管理人员处,以此作为考核的依据。
9、未经批准的非本校人员禁止入内使用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