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师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的意见
为了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及党内有关规定,结我院实际,就加强我院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高等教育理论和法规;经济、法律、管理和业务知识;省情民情。
三、方法途径
1、坚持中心组学习。院系两级中心组间周组织一次学习活动。
2、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把严格的党内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学习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
3、抓好集中学习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学时。
4、倡导党员自主学习。要对党员自学要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帮助和督促党员搞好自学。党员领导干部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他党员不少于6学时。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四比三争”、“创先争优”、实践教学、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6、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党委的集体学习和组织生活。党委成员和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给党员上一次党课,至少给党员和职工群众作一次形势报告。
7、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运用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不断激励和带动党员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
8、加强电化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录像、电视、网络等电化教育工具,拓宽党员学习教育的形式和渠道,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院党委要把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2、明确工作责任。院党委负责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完善学习制度。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不断完善考勤、述学、评学、考学等制度,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考核。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从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和严格考核。对历次考核的情况要记入党员档案,作为党员评议、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南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