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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规则

发布日期:2017-11-01

党委议事规则


一、院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经常检查下属支部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汇报,交流信息,指导工作,促进各支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做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三、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民主讨论,做出决定。

四、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

五、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紧急情况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六、如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做出报告,请求解决。

七、总支对问题做出的决定,不能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相抵触。

八、如情况特殊需要特殊处理,事先要得到上级组织的批准,需要紧急做出决定的事后要向上级组织做出报告。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大问题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策。

三、定期研究检查学院长远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招生就业问题。

四、研究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解决干部提拔,教师职务晋升, 评先评优等重要问题。

六、总结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推广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党委书记职责


   

一、组织全院党员及广大师生,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主持全院党务工作,发挥党委委员的作用,协调所属支部开展工作。

三、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政治理论学习。

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带领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学习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以保证全院各项工作的完成。

五、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六、充分发挥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的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参加本院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人事调配、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师资培养等重大事宜的讨论决策,做好监管保证工作。

八、认真做好本院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向上级推荐优秀干部。

九、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中心工作。


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协助院党委书记做好院内党务工作,分管学生工作。

二、负责主管学生理论学习,负责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拟定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四、指导院团委工作目标,学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五、配合院中心工作,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七、负责学生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党员活动日每周一次,一般在周三下午政治学习后进行,必要时另加时间。

二、主要活动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和业务。

2、讨论贯彻校党委,院党委的具体措施。

3、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5、评优评先和评议党员。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开展其他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党员联系制度


一、凡经济与管理学院学院党员均应联系班级及若干入党积极分子。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进行培养教育。

三、联络班级,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对联系人和联系班级起示范带动作用。

五、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做好桥梁纽带作用。

六、做好活动记录,及时总结,相互交流。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二、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政务公开。

五、坚持领导干部及其家属收入情况和重大事情申报制度。

六、积极参加校党委、校纪委组织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执行有关决议,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机制。


党委“三会一课”制度

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讨论研究: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党课教育。

2、贯彻执行校党委的指示,决定本党委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3、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

5、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对党员的奖惩意见。

6、本党委的干部问题,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7、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委生活会。

二、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委大会,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迟或不开,讨论研究:

1、各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2、听取执委会的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党委阶段工作总结。

3、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通过对党员的奖惩。

4、选举党委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贯彻校院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6、支委提交的其他问题。

三、支部党员大会每两周一次(即党日活动)。

四、党课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主要内容:检查总结下列问题,开展批评自我批评。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各项决策的情况。

2、 自身建设和民主集中制情况。

3、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

4、 群众路线,领导作风,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情况。

5、 其他重要问题。

二、基本原则

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正确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时间要求

1、各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

2、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一次,时间在当年六月份和次年一月份召开,必须报经组织的同意。

四、注意事项

1、民主生活会之前应做好准备,确定重点议题,党委委员之间要交换意见,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要将会议日期和重点议题通知到会人员。

2、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十天报告组织部。

3、党委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开和主持。

4、团委缺席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

5、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

6、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的问题要切实加以解决,请上级党组织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7、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主持人和召集人的责任。

8、党委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向纪委和组织部报送会议专题报告和会议记录。

9、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群众或党员通报情况的,应以适当方式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10、对于未经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员或领导干部应给与批评教育。

经管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参加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

二、时间
每月坚持一次集中学习,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
三、内容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坚持读原著;
(二)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国全省全校的重要会议精神,领导的重要讲话;
(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五)认真学习教学管理知识。
四、方法和原则
(一)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集中学习为辅,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次围绕1—2个专题开展学习,组织讨论。坚持走出去学和请进来学相结合。坚持举办专题讲座和看电教片相结合。每个党组成员根据分管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讲课。
(二)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努力改造人生观和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发展教育事业作贡献。
(三)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学以致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五、组织领导
成立经管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小组。
组长:赵永振(党委书记)付廷臣(学院院长)
副组长: 王振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 朱应雨(副院长)

孙晓涛王曦 张玺
学习会议由组长主持,组长不能到会时委托副组长主持。

六、学习要求
(一)学习成员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每年至少写1篇调研文章和1—2篇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习成员要做好学习笔记,特别是自学时要作好记录。

(三)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凡规定的学习时间,每位成员都应自觉参加学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主持人请假。
(四)中心组学习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学习考勤,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年终目标考核、年度个人考核等次评定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