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教育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同时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察小组,负责巡视监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关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考生名单
(一)报到
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9:00(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8:00报到)
报到地点:南阳师范学院科技楼504
(二)复试
1.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时间:3月27 上午08:30-12:30
地点:科技楼502
2.教育硕士面试(学前教育、教育管理先后进行):
时间:3月27日下午14:30-17:30
地点:科技楼312
(三)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出校园。
(四)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五、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返还,复印件上交):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1)
4.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考生也可提供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10.专家推荐信(专家所在单位盖章并扫描)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2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并在右上角标注序号。
注: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研招办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带回提交给学院。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由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形式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水平: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形式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
4.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形式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同等学力加试:加试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加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能力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20%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六、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
2.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考试(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者,录取资格无效。
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七、调剂工作
我院调剂工作办法将于一志愿复试录取完成后另行发布。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与复议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学院巡视小组进行复试各环节的督查,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77-63513680。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0377-63513593、13525105890)、乔老师(18237705086)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科技大楼504办公室
十二、其他
1.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