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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组织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

本网讯(通讯员 张华/图文)根据学校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教育科学学院召集文学院、数学统计学院、化工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于2023年6月25日在科技楼312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各培养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部分成员、研究生秘书12人。

培养方案修订会由李辉院长主持,分问题依次展开讨论,各学院交流了各自的问题、做法,各学院相互借鉴、学习、启发。会议达成了部分共识,在课程设置、开课时间、实践时间、开题时间进行了协调,同时也明确了需要解决的问题。

修订论证会上,各领域负责人达成的共识有:

1.“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课程设置存在一定问题。学校文件中将该课程放到学位基础课,而教育硕士教指委关于培养方案指导文件中,学位基础课没有该课程。英语、中文等学院在专业必修课中已经有教研论文写作课等相关课程。另外,按照教指委规定开设的课程,加上学校规定开设的课程,我们的总学分最少为40学分,而教指委规定的学分为36-40学分。因此,建议该课程放到专业课里与其他课程合并,不再作为学位基础课呈现。

2.开题时间问题。开始各学院开题时间不尽一致,经过对人才培养的论证,结合其他院校的经验,一致认为在第三学期末开题较为合适。

3.教育实习时间、形式与实习基地问题。经过讨论,形成了如下共识:教育见习可于第一学期结合学位基础课开展;校内实训可结合专业课在第二、三学期开展;校外实习和研习在第四学期进行。建议教育实习基地由学校与实习基地签订正式协议,以便各学院统一组织去基地见习、实习等;在下学期初之前完成基地协议签订,便于后期见习、实习。

4.培养方向的问题。教指委在修订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里提出教育硕士各领域下不再设方向。建议各专业领域/方向培养方案中不再单列培养方向部分,可将专业特色放至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中予以体现。

5.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建议研究生在完成规定学分和培养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在申请学位前,设置一定的条件以提高培养质量。可以发表一篇论文,或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技能比赛、案例教学比赛等获得一定等次。

6.各领域负责人还就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实践导师、一线名师聘用等培养中产生的费用,建议学校制定明确的文件予以规定,以便工作能规范、顺畅开展。

教育科学学院团委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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