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我院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院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及评教、单位考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学术规范、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
现将考核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具体详实,以便核查。
教育科学学院
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