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招生调剂生复试(二)已完成。现将调剂考生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据实向教育科学学院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77-63513593,0377-63513680。
上一篇:教育科学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免试)名单) 下一篇: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须知和调剂考生名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