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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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状况,提高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我校将于11月中旬对13级新生全面展开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 测评目的

  • 通过心理卫生普查工作,及时开展有效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从而实现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及早发现、早期干预和有效控制,有效地减少学生心理障碍的发生率。增强大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有效地将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筛查出来,并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及时诊断心理疾病,进行早期诊断和危机干预,减少非正常死亡及意外事件发生,促进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顺利完成学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工作人员提供了解新生群体心理特征的相关资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参考。对新生开展大规模的心理普查,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的一次教育和普及,为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和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提供有力支持,并以心理普查为基础,形成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努力做好可能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后期支持工作,并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进行跟踪、控制和帮助。

  • 测评对象

        我校2013级所有学生。

         三、 测评工具

         教育部最新制定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

         四、 测评方法

        本次心理健康测评采用网上答卷的方法。

        登录名:   学号;   密码:1;

        网址:http://211.84.148.52/psytest2007/ZhgProgram/frmlogin.aspx

        五、 时间安排

       11月18日—12月2日8:00—21:00 各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学院

组织单位

11月18—21日

文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外语学院

文学院团总支

新闻与传播学院团总支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外语学院团总支

11月21—23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团总支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

软件学院团总支

11月24—26日

五年制管理中心

音乐学院

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五年制管理中心团总支

音乐学院团总支

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团总支

历史文化学院团总支

国际教育学院团总支

11月27—29日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体育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团总支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

体育学院团总支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总支

11月30—12月2日

法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团总支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团总支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总支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总支

注:本次测评不再组织统一作答,各院学生自己安排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答卷。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此次2013级本科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建档,鉴于人数多、时间紧、工作任务重,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测试前要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意义及测试要求,使学生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以保证心理测评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

       2、做好可能有心理问题学生的约谈和心理干预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主要目的是筛查心理问题学生并进行干预和危机预防。做好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班级、公寓、心理协会干部的骨干作用,关注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可能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对常见一般性心理问题可进行心理疏导,对比较复杂的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对筛查出可能有问题的学生进行约谈或心理干预要注意方法、策略和技巧。

       七、 普查原则

      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各学院要做好保密工作(仅限于本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被筛查出可能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严格保密。 

                                            学工部

 教育科学学院

2013-11-11  

注:请各院系将13级所有新生的名单(只需包括学号、姓名两项)制成1个统一的EXCEL文档发送至78966646@qq.com。请在主题栏注明×××系2013级新生名单及负责人电话(电话请留负责老师的电话)。另外请发送前仔细检查学号、姓名是否有出入,是否有多人一个学号,或一人多个学号的情况(前几年这种情况较多,请各系在上交前仔细核对)。文件发送截至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过期不再受理。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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