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学生的学习经历与专业视野,充分利用国内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与西南大学签订的本科生联合培养有关协议,经学院研究,决定选派4名学业优秀的本科生赴西南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的交流交换培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院系领导小组:
组长:丁新胜 李晓宏
成员:张龙春 董建春 李辉 张鸿军 马福全 王 彬 程迪 王新民
二、选派对象及名额
1、选派对象:教育学、应用心理学等2个四年制本科专业2015级优秀学生中进行选拔。
2、选派名额:2016-2017学年,学校计划选派4名优秀本科生赴西南大学交流交换学习,其中教育学专业2名,应用心理学专业2名。
三、选派条件
申请参加交流交换学习的学生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自我管理能力强,能够适应第二校园的学习生活。
3、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与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需进入所在专业的前20%。
四、遴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赴西南大学交流交换学习申请表》(附件1)。
2、院系遴选推荐。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定考评办法,并由院系党政主要领导、学生队伍及教学主要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核组,全面考察符合选派条件的申报学生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与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并现场打分、排序。
3、面试程序及办法。排序、黑板上写名字、自我介绍、评委提问、答辩、评委打分(满分100分)、公布结果。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下个选手公布上选手分数。
4、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6月1日(周三)下午4:00;
地点:科技楼418房。
五、选派生的确定
1、确定选派人选。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的有关计划拟定选派人选名单,并报学院研究,确定选派人选。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两学期主干课程成绩之和)*60%+面试成绩*40%,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签订培养协议。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选派生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书,保障学生个人及学校的有关权益。
4、发放通知书。学校根据与西南大学的双方协议,将选派生有关材料报备西南大学教务管理部门。经西南大学同意,学校将通知有关选派生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通知书。选派生凭通知书到西南大学报到。
六、选派生的权利与义务
1、选派生将被学校统一交流至西南大学相关院系相关专业进行为期一学年的交流交换学习。
2、选派生须学习完成西南大学相关专业本科二年级规定的有关课程,并完成相应学分。课程学分将按我校相应课程学分对等的原则予以认定。
3、对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的选派生,西南大学将出具相应的学习经历证明,并提供成绩单等档案材料。
4、交流学习期间,选派生要自觉接受西南大学的日常教学管理,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按西南大学的有关要求听课学习、参加考试、完成作业与论文。学习期间若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两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的后果由选派生本人承担。
5、选派生要根据西南大学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生活费、交通费等自理。交流学习期间,免缴本校2016-2017学年的学费。
6、选派生各级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待回校后由我校负责。同等条件下,圆满完成学习任务的选派生,学校将在奖学金评定中给予优先考虑。
7、选派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办理。如遇意外伤害或事故,若责任属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自负。
七、具体要求
1、选派优秀本科生赴高水平大学交流交换学习,是我校搭建卓越人才培养平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学生选派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学生推荐工作,切实将优秀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相关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选拔方案。要严格遴选程序,选拔过程要“公开、公正、公平”,要把遴选活动转化为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学习的强大动力,把交流交换学习作为促进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3、各推荐生于2016年6月20日前《申请表》(1式2份)、成绩单加盖公章后,有专干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赴西南大学交流交换学习申请表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赴西南大学交流交换学习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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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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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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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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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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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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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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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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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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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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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 |
本人经过认真考虑,并征得家长同意,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赴西南大学交流交换学习项目。 本人承诺:已阅读相关管理规定,将自觉遵守西南大学的校纪校规,尊重师长,注意个人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珍惜交流交换学习机会,按时返回南阳师范学院完成学业。 本人保证:本人身心健康,无隐瞒重大病况,能完成交流交换学习任务。自行承担在西南大学学习期间的一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2份,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院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