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学生工作 > 正文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为了建立以一个务实、高效、合理的学习型学生干部组织,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内部管理,规范学生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及大一、大二、大三各班班长、团支书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内容:包括会议考核、值班考核、日常工作、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考核方法: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人基础分均为20分。系学生会其他成员每人基础分均为15分。大一、大二、大三各班班长、团支书每人基础分均为15分。学生干部考核在基础分上加减,扣完为止。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依据本考核条例每学年对各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评比,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2、考核结果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评优评先资格直接挂钩,考核成绩直接加到各干部综合测评的能力分一项中。

三、考核标准

(一)会议考核

会议考核分为奖励项与惩罚项。

(a)惩罚项

1、考勤:

迟到者扣0.2分/次并在会议上作出检讨,六次自动请辞。

无故缺席者扣0.5分/次,累计三次无故缺席者自动请辞。

会议请假应向上级提出申请,批准后由其副职代替,不再处罚,但是下次会议要给予口头说明。

2、会议纪律:

会议期间不准交头接耳,有问题应及时提出;因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等行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并被会议组织人员点名批评者扣0.5分/次

(b)奖励项

在整学年例会中未出现迟到旷会等违纪现象者加2分。

(二)值班考核

每学期由办公室制定学生干部值班表,值班人员需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并在值班签到本上签字。每学期由办公室对本学期值班情况进行汇总。

1、值班无故未到或迟到早退的扣0.5分/次。未在值班签到本上签字的视为缺勤。

2、若有事不能按时值班的应与其他干部协调值班时间并向办公室提前说明情况,否则按缺勤处理。

3、一学期内值班未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现象者加1分。

(三)日常工作

1、未按时传达院系安排的任务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扣1分。

2、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的,视情节严重扣1-3分。

3、学生各干部因自身问题不能保证时刻通讯畅通而影响工作进行的,扣1分。

4、班级内部有特殊情况,如班内同学关系不和谐、学生心理不稳定等,班级干部未及时向系里反映,一经发现扣班长、团支书各5分,严重者撤销班内职务。

5、学生干部不服从安排的并推卸责任的,视情节严重性扣1—3分。

6、在学校或系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不能按时但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需提前说明时间拖延原因;不能按时且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需做出检讨,扣1-3分。根本就不着手准备的按自动请辞处理。

7、由各部门举办的活动,必须事前有方案,经费预算,事后有总结及结算,及时报送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应及时将活动总结报送院团委。活动组织不当的扣相应部门人员2分。

(四)工作成绩

1、学习部:班会成绩排在全校前4名,学习部部长加2分/次,分管主席加1分。位于全校后10名,扣2分/次,分管主席扣1分/次。

2、自律部:内务成绩排在全校前6名,自律部部长加2分/次,分管主席加1分。位于全校后8名,扣2分/次,分管主席扣1分/次。

3、语工部:双语成绩排在全校前3名,语工部部长加2分/次,分管主席加1分。位于全校后10名,扣2分/次,分管主席扣1分/次。

4、劳卫部:自管教室成绩排在全校前3名,劳卫部部长加2分/次,分管主席加1分。位于全校后10名,扣2分/次,分管主席扣1分/次。

5、体育部:早操成绩排在全校前5名,体育部部长加2分/次。位于全校后5名,扣2分/次,分管主席扣1分/次。

6、在学校学生会分会考核中若我系成绩位于全校前5名,学生会成员每人加2分。

7、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如卧龙文化艺术节、育英杯、辩论赛等)中,我系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加相应负责部门部长3、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