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正文

团支部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团支部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团支部的管理和自身建设,更好的配合系团总支进行各项工作,同时明确各委员职责,我系支部条例如下:

1.负责团支部各项工作计划、制度、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

2.当好党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做好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3.做好发展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的呈报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4.团费及时收缴和上交。

5.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6.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明健康和文体活动或联谊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团员青年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团支部书记职责:


团支部书记在团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并且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

1.全面负责支委会工作,按照《团支部工作常规》要求主持本支部工作。

2.及时传达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3.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从团支部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在支部大会上汇报支部工作,并组织团员讨论,及时总结前一阶段的支部工作,扬长避短。

4.随时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的动态,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与各个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和帮助其他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6.督促团课教育的开展,详细、认真地记载《团支部工作记录》,检查督促本支部团员用好《团员手册》。

7.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8.积极做好支部“推优工作”,及时反馈考查情况。

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定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

2.关心本支部培养考察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其它方面,做好团员组织发展工作。

3.了解团员遵守团规团纪状况,及时向团委汇报本支部的情况,组织团员接受纪律教育。

4.负责本支部的团员管理,做好团员的登记、注册和新团员的编制工作。

5.负责本支部的团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各阶段的中心活动,搞好各种必要的舆论宣传。建立好人好事记录。

2.与组织委员协同搞好团课教育。

3.每月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学习,并反馈学习情况。

团支部量化考核制度:

1、团支部考核每月一次,当月的下个月初进行。

2、团支部量化考核标准(100分制)及考核方法:

(1)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包括党团知识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5%)。每月不少于一次,效果良好者,得5分,效果较差者,酌情给1——2分。如无扣该项5分。

(2)响应院团委和团总支号召,按团委和系团总支布置,认真组织团员青年搞好每周三晚的党团活动日活动(5%)。若效果不好,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5分止。

(3)积极开展学雷锋小组活动(6%),各支部的学雷锋小组或青年志愿者服务分队,每学期要在校内至少开展2次学雷锋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如无,扣除该项的5分;如有,效果好,得5分,否则扣3分。

(4)文明礼貌情况(5%)。支部团员讲文明,懂礼貌,并积极开展文明活动,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就扣完该项5分。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能按时出版报者,每次扣2分,向广播室投送稿件每周不少于2篇,否则每少一篇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的5分为止。在大型活动中,没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扣除5分。


3、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理

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团纪或离团处理;对经教育可以达到基本合格的团员,先由支部和系团总支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并对其实行半年以上的考察期,在考查期间,不享受选举权,被选举权,其它权力不变。如果第二年仍然考核不及格,则作离团处理 。


上一篇:教育科学学院 2009—201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篇:教育科学学院团干量化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