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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04日   点击:[]次

为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并为评优评奖及推荐就业提供依据,根据《南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2021修订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内容和计算方法

1、评审内容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或专业实践业绩、素质测评(社会实践与集体活动、思想政治与学风道德)。

2、评审成绩计算方法:

一年级研究生:按照初试及复试综合成绩评定

二年级研究生:综合素测评成绩=学习成绩×50%+科研或专业实践业绩×30%+素质测评×20%

三年级研究生:综合素测评成绩=学习成绩×30%+科研或专业实践业绩×50%+素质测评×20%

(1) 学习成绩计算公式:

¡ 二年级研究生依据其一年级课业成绩计算:

备注:考试课与考查课均计入学分绩计算

¡ 三年级研究生依据其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计算。

2)科研或专业实践成绩计算:

按照评分细则逐项累加。若年级最高分不大于100分,则按照累加分值计入综合测评成绩;若年级最高分大于100分,则按照下述方式计入综合测评成绩:

3)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按照评分细则逐项累加。若年级最高分不大于100分,则按照累加分值计入综合测评成绩;若年级最高分大于100分,则按照下述方式计入综合测评成绩:

二、科研或专业实践业绩评分标准

包含专业技能培训、项目、论文、专利、著作、比赛、学术交流、企业实践、导师评分等。

1、完成上一年度学院、学校要求的专业实践、技能实践10分)

2、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开展情况评分(该项满分10分)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一年度参与科研项目评分,须提供项目立项及成果结项报告(该项满分10分)

4、学术交流

校内学术报告:参与2/次,作报告5/次(智造大讲堂,报告时间不小于30分钟)

校外学术会议:参与4/次,作报告20/

5、项目(创新基金等)

类别

立项

院级

8(仅限学生排序第一)

校级

10(学生排序第一);6(其他)

市、厅级及以上

15(学生排序第一);10(学生排序第二-第三);5(其他)

6、论文

类别

本人一作

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

合作作者

会议论文

10

3

中文核心

(含《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15

4.5

EISCI(中科院3区、4区)

20

6

SCI(中科院2区以上)

30

9

备注:1)会议论文需为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推荐的国际学术会议,且投稿需征得导师同意;

2)本文件中导师指该生在研究生处备案的导师;

3)中文论文以正式的录用通知为准、EISCI论文以检索报告为准。

7、发明专利

类别

受理

授权

导师一作

本人二作

合作作者

导师一作

本人二作

合作作者

发明专利

5

2

15

7

8、学术著作及教材(参与导师主持的相关著作撰写工作,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万字,累计不超过10

9、学科竞赛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排序

1

23

1

23

1

23

校级

6

4

4

3

3

2

省级

10

6

8

5

6

4

国家级

15

10

12

8

10

6

三、素质测评评分标准

奖励项与分值如下:

1、学生干部考核

职务

良好

合格

研究生行政负责人

5

3

2、志愿者服务:2/

特别注明:所有解释权归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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