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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2016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27日   点击:[]次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关于2016年职称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为了保证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推荐办法:
    一、成立组织
    机电工程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根全,成员:杨洋、李书义、王昌焕、屈重年。
    机电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
    组长:李根全,成员:李书义、鲁道邦、李鉴、蒋华龙。任职资格推荐小组负责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核对和推荐报送工作。
    二、政策公开
    南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并认真组织学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文件,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称评审的政策和具体评审条件,明确职称改革的方向和意义。
    三、个人申报
     在政策公开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书写个人申请书,经学院推荐小组审查同意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申报程序。高、中、初级职务申报人员将分级别填写《职称申报表》,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填写个人申请书,以上材料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申报人员应据实填写《评审表》和通过《河南省职称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评审简表》,并在相应栏目中做出责任保证并签名,然后交给学院推荐小组审核。《评审简表》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规范填写。
    四、材料展示
    在个人申报和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将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全部申报材料统一公开展示,并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观阅览,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未经展示的材料和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展示期间发现问题及时甄别、纠正和补充,材料不全和证件遗漏者,由申报人限期补交,限期不能补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者,责成申报人作出解释,澄清事实重新整理、修正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蓄意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根据省人事厅规定,申报人上报的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展示材料的真实情况。
    五、学院推荐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及学校职称评审文件的要求,推荐小组召开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在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表现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的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在申报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民主测评,根据综合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在学校分配的参数内推荐到校高推会。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和学校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机电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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