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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日期:2023年03月29日   点击:[]次

南阳师范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回避原则。凡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究生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本学院教职工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同时成立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咨询。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电子信息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不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达到A类地区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国家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电子信息或相近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我校电子信息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院电子信息专业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电子信息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及调剂的具体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后续将在我院主页(网址:https://www2.nynu.edu.cn/yuanxi/jdgch/)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考核内容: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

3.复试考核形式及分值:复试考核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课笔试:数据结构综合测试。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考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考生自述、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素质与品德考核、专家提问等环节。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70%具体结构为:专业素养6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

4.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电工学》和《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加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

*4)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成绩单(档案中复印件或教务部门打印,均需盖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标*的(1-7)项为必须项,(8-13)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2.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及综合面试

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后续将在我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关注。

3.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录取和体检

我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七、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复试的监督和复议请向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反映,监督电话:0377-63520107

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复查,对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事宜
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20108  15038728550

机电工程学院

2023329

 

附件:1.思想政治审查表

2.诚信承诺书

3.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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