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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课教学工作规范与指导方案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1日   点击:[]次



  1. 实验课指导教师应通读实验教材,熟悉该门实验的基本知识和各个实验的基本原理,必要时还应阅读理论课教材的有关内容。

  2. 实验基本操作应达到正确、规范和熟练。必须预做每个新开设的实验。

  3. 开新课教师在开课前都要集中预做全部实验,并由本课程的主讲教师负责指导和训练。在此过程中,若发现不能胜任本课程教学者,则取消其独立指导实验课的资格。

  4.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坚持集体备课,开新课教师在开课前进行试讲。

  5. 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教案,青年教师必须写出规范的教案,并注意保存以便积累教学资料。

  6. 每次实验课讲解(包括提问、讨论、演示)的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之内,一般应先总结前次实验的情况。教学过程中应加强讨论(学生之间及师生之间)。

  7. 教师在上课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报告,以便了解和督促学生预习。并要求学生将实验记录填写在预习报告本上,不能写在纸片上。

  8. 每次课应提前至少15 分钟进入实验室。在实验课过程中,不能离开实验室去处理其他事情或看报聊天等,要认真指导、严格要求、细心观察、大胆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努力落实实验教材中提出的目的和要求,尤其要注重学生实验能力的训练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的培养;还要做好实验室纪律、公德、卫生、用电安全、爱护仪器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工作。

  9. 在批阅学生的实验报告或预习报告时,须从头到尾仔细过目,发现的问题要用红笔批注。要特别注意发现学生在原始数据或报告结果方面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批评教育工作。

  10. 须及时记载学生实验过程中的表现和实验结果,并于期末交教研室保存。注意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期末时教师先对本组学生的实验成绩给予初步评定,然后经课程组交流、讨论、对比和调整,并对全年级学生的分数进行平衡,使最后确定的实验成绩比较公正和客观。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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