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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试卷管理规范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0日   点击:[]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试卷管理工作,严肃考务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出卷

1.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考核标准,试题必须体现课程标准的培养要求,符合我校专业特点和日常教学的特色,试题难度应适当。不得随意选取其他学院或专业试题用于考试,也不得将以往已经使用过的试卷再次用于考试。

2.课程期末考试须出A、B两套试卷(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两卷题量、难度、题型比例、考核范围相同,题目内容不得雷同。

3.同一门课程由多名任课教师讲授,学院统一指派一名教师出卷。试卷须经过教研室、学院主管院长审核,每份试卷经过任课教师本人教研室主任主管院长确认后提交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统一印卷(三个签名缺一不可)。缺少签名的试卷,教学办公室不再接收和印刷

4.对试卷的审核内容包括:

(1)试卷抬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出卷教师是否签字。重点核查学年学期、专业、年级

(2)试卷分值是否标注,验算试卷分值是否准确(所有试卷满分分值均为100分),题号排列是否准确;

(3)在试卷总体格式上,无答题纸的试卷是否预留了答题的空白,答题纸内容是否与试卷试题意义对应;

(4)A、B两套试卷试题内容是否雷同,试题相同部分不得超过20%;

(5)题型比例是否得当,各种主、客观题型如选择、填空、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证明、计算分配比例合理。

(6)考核标准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试题难度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我校专业特点;

5.出卷教师出卷期间对试卷内容的保密负责,教师不得在考试前将试卷试题内容以复习资料等形式透露给学生;教学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接收、保存试卷,试卷及答案电子文档应设密码口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二、试卷格式

见教务处文件

三、试卷收发与保密

1.教学秘书负责试卷印刷、试卷封装、试卷保管、试卷发放等各环节的试题(试卷)的保密工作。

2.教学办公室根据上交的考试人数打印装订试卷。

3.考前30分钟,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4.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点清,学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试卷不得缺页。清点完毕的试卷应立即统一封装交由教学办公室保管,不得在监考人和其他人员手中留存。

四、阅卷管理

1.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确保阅卷准确、清楚。阅卷时要注明每道题的得分,准确汇总,认真核对学生的答案分数。严格按照《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试卷批阅规范》阅卷。

2.阅卷地点统一安排在科技楼301办公室,所有试卷不得离开此地。若教师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办公室,后果自负。

3.试卷批改必须采用流水作业,同一份试卷至少由两名以上阅卷人共同完成阅卷工作。

4.本着对学生和学院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完成试卷复核。

复核后发现有成绩错误,需要纠正的,在试卷和原始记分册上改动成绩,并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

5.阅卷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试卷内,将成绩和试卷提交给学院。

五、试卷的保管和存档

1.批阅完的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保存期为6年),在保存期内试卷不得销毁和丢失。

2.教学秘书负责空白样卷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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