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试卷管理工作,严肃考务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出卷
1.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考核标准,试题必须体现课程标准的培养要求,符合我校专业特点和日常教学的特色,试题难度应适当。不得随意选取其他学院或专业试题用于考试,也不得将以往已经使用过的试卷再次用于考试。
2.课程期末考试须出A、B两套试卷(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两卷题量、难度、题型比例、考核范围相同,题目内容不得雷同。
3.同一门课程由多名任课教师讲授,学院统一指派一名教师出卷。试卷须经过教研室、学院主管院长审核,每份试卷经过任课教师本人、教研室主任和主管院长确认后提交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统一印卷(三个签名缺一不可)。缺少签名的试卷,教学办公室不再接收和印刷。
4.对试卷的审核内容包括:
(1)试卷抬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出卷教师是否签字。重点核查学年学期、专业、年级。
(2)试卷分值是否标注,验算试卷分值是否准确(所有试卷满分分值均为100分),题号排列是否准确;
(3)在试卷总体格式上,无答题纸的试卷是否预留了答题的空白,答题纸内容是否与试卷试题意义对应;
(4)A、B两套试卷试题内容是否雷同,试题相同部分不得超过20%;
(5)题型比例是否得当,各种主、客观题型如选择、填空、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证明、计算分配比例合理。
(6)考核标准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试题难度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我校专业特点;
5.出卷教师出卷期间对试卷内容的保密负责,教师不得在考试前将试卷试题内容以复习资料等形式透露给学生;教学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接收、保存试卷,试卷及答案电子文档应设密码口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二、试卷格式
见教务处文件。
三、试卷收发与保密
1.教学秘书负责试卷印刷、试卷封装、试卷保管、试卷发放等各环节的试题(试卷)的保密工作。
2.教学办公室根据上交的考试人数打印装订试卷。
3.考前30分钟,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4.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点清,学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试卷不得缺页。清点完毕的试卷应立即统一封装交由教学办公室保管,不得在监考人和其他人员手中留存。
四、阅卷管理
1.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确保阅卷准确、清楚。阅卷时要注明每道题的得分,准确汇总,认真核对学生的答案分数。严格按照《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试卷批阅规范》阅卷。
2.阅卷地点统一安排在科技楼301办公室,所有试卷不得离开此地。若教师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办公室,后果自负。
3.试卷批改必须采用流水作业,同一份试卷至少由两名以上阅卷人共同完成阅卷工作。
4.本着对学生和学院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完成试卷复核。
复核后发现有成绩错误,需要纠正的,在试卷和原始记分册上改动成绩,并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
5.阅卷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试卷内,将成绩和试卷提交给学院。
五、试卷的保管和存档
1.批阅完的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保存期为6年),在保存期内试卷不得销毁和丢失。
2.教学秘书负责空白样卷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