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一、实验指导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服务者,在实验教学活动中要严人先律己,认真负责,严谨细心,努力起表率作用。
二、配合实验员老师做好实验教学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教学计划提前一到两周与实验员老师沟通协调,便于实验员老师配置实验所需的药品、试剂及其他材料,配备所需的仪器设备,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及实验有关规定,维持实验教学纪律,保持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过程中学生由于人为原因损坏玻璃耗材或仪器设备,要及时与实验员老师联系。
四、上课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指导岗位,加强巡回指导,随时观察学生操作情况、实验记录情况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及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实验完毕,安排并督促学生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整理摆放好实验器材和公用卫生器材、检查《实验室使用记录》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填写情况,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对仪器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按程序要求学生赔偿,对实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及时维护修理,未能及时修理好的,应及时上报给实验员老师进行调配。
七、上课期间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管理好本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水、防盗、防中毒等,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给实验员老师。
八、履行实验室钥匙领取手续,保管好实验室钥匙并及时归还钥匙,不得随意出借他人,因钥匙管理不当,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学院将根据情况追究实验指导教师的责任。
九、每学期末,如新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及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在本教研室主任指导下,及时增加或删减实验教学所需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的购置计划,由教研室主任把关后将调整计划报给实验员老师,以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十、在教研室主任指导下,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程改革和实验教材编写等工作,主动对实验室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院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