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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临时使用实验室的申请程序和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03-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步 使用人写出个人申请

    包括实验性质、内容简介、使用时间(不能超过1学期)及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

第二步 相关教研室主任签字

使用人与相关教研室主任联系,由教研室主任把关,看实验能否在该实验室进行,并签字。实验室使用期间的管理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第三步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使用人将教研室主任签字的材料报送给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再报送给主管副院长。最后由主管副院长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四步 使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使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五步 使用人员从实验室主任处领取实验室钥匙

使用人带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意见和使用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到实验室主任那里领取实验室钥匙。

第六步 实验室交付

实验室使用完毕后,恢复实验室原貌,使用人写出交付实验室申请,由实验室主任和相应教研室主任验收、签字,实验室主任收回实验室钥匙。

相应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实验室主任存档,一份教研室主任保存,一份使用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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