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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室人员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激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从事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实验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实验室人员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德,考核的要点是: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教书育人,因人施教,服务态度,服从调度,团结协作及对待公益事业的态度。

能,主要考核实验技术人员能否圆满完成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规定范围内的相应职务的工作要求。综合考核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准备实验的能力和编写、整理实验室相关资料的水平; 以及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管理、功能开发等能力。

勤,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事业心、工作主动性、遵守劳动纪律方面。实验室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

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实验室专职人员的实绩。

三、考核等级

分优秀、称与不称职三个等级。

四、考核程序

1. 为了做好考勤的考评,实验室要严格考勤制度,要有专人做好日常的考勤记录。

2. 学年末每位实验室人员都要对自己本年度完成的任务,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小结,实验室领导根据本人的小结,完成任务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确定考核等级,为下年聘任工作提供依据。

五、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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