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是教学和科研的基础设施,也是教学和科研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实施细则。
一、仪器设备维修范围
1.凡仪器设备由于自然损坏或使用不当等原因,致使仪器设备失灵或性能下降,已不在保修期内的。
2.凡在保修期内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联系生产厂家进行保修。如由于保修手续不全而导致厂家不保修,相关人员要承担维修责任的。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贯彻“谁产谁修”的原则,由使用单位与生产厂家联系,进行保修或维修。
二、维修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一般维修和管理,由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的人员负责,负责该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2.实验室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点、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准等制度。
3.实验室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防尘、防震、防潮、防霉、防磁、防静电等项工作。
4.实验室要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每台要建立使用档案,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三、维修程序
1.教师或实验人员发现仪器设备运行有故障时,应如实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大型仪器使用记录》,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汇报。
2.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该设备需要维修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根据维修的严重程度,再向主管实验室副院长汇报,主管实验室副院长再向院长汇报,经审批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学校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若学校内部无法维修时,可联系外修,外修时必须有询价和审批程序。
3.维修好后的仪器设备,要进行技术验收,并及时投入使用。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