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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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员职责

发布日期:2019-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求实、严谨的态度开展工作。

2服从学院根据教学需要和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做好实验教学的本职工作。

3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悉相应仪器设备的用途、使用和维护原理,熟悉药品试剂的配置和储存方法,熟悉实验室水、电、通风管道的走向。

4、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承担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实验前必须按时提供实验所需的药品、试剂及其他材料,配备所需的仪器设备,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5遵守纪律,实行签名制,提前十分钟到岗,实验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便于及时补充消耗完的药品试剂,及时更换损坏的仪器设备。如中间确有急事,须提前告知实验指导教师去向,并保持手机畅通。

6、实验结束后,督促实验指导教师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检查实验室使用记录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填写情况,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记录,下班前,检查分管实验室的水、电和门窗等,确保所管辖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卫生和安全。

7、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平时要管理好本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水、防盗、防中毒等,做好实验室及准备室的废液、试剂的处理及回收工作,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上报。

8、加强钥匙管理,积极预防盗窃,未经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能随意配制钥匙,实验指导教师需要房门钥匙时,应登记填写记录,因钥匙管理不当,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学院将追究责任。

9、每学期末,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及实际需求,协助申报实验教学所需新增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的购置计划,以保证下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10、每学期开学与期末,书面向学院实验室上报所管辖的实验室、准备室和仪器室的安全、卫生情况以及实验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由学院实验室留底备案。

11、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