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贯彻执行上级各个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二、实验室要制定消防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实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甲方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重大节日、寒暑假前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平时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帮助乙方做好安全工作,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进行指导培训,对乙方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甲方负责上报解决。
四、甲方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五、乙方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随领随用,安全管理。谨慎操作,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六、乙方要加强对各种罐装易燃易爆气体、助燃气体、惰性气体、有毒气体的保管,分开存储;更换或充气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乙方要加强对水、电、气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八、甲方在年度考评中,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乙方个人,将给予一定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各项安全职责,造成消防、安全混乱,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致养患成灾的乙方个人,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九、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签字: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