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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教学和科研的基础设施,也是教学和科研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寿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实施细则

一、仪器设备维修范围

1.凡仪器设备由于自然损坏或使用不当等原因,致使仪器设备失灵或性能下降,已不在保修期内的。

2.凡在保修期内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联系生产厂家进行保修。如由于保修手续不全而导致厂家不保修,相关人员要承担维修责任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贯彻“谁产谁修”的原则,由使用单位与生产厂家联系,进行保修或维修。

二、维修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日常维护及一般维修和管理由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的人员负责,负责该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2.实验室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点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准等制度。

3.实验室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防尘、防震、防潮、防霉、防磁、防静电等项工作。

4.实验室要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每建立使用档案,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维修程序

1.教师或实验人员发现仪器设备运行故障,应如实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大型仪器使用记录》,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汇报。

2.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该设备需要维修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根据维修的严重程度,再向主管实验室副院长汇报,主管实验室副院长再向院长汇报,经审批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学校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若学校内部无法维修时,可联系外修,外修时必须有询价和审批程序

3修好后的仪器设备,要进行技术验收,并及时投入使用。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