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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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19-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1.实验课指导教师应掌握该门实验的基本知识和各个实验的基本原理,应阅读理论课教材的相关内容。实验基本操作应达到正确、规范和熟练。预做每个新开设的实验。

2.开新课教师在开课前集中预做全部实验,并由本课程的主讲教师负责指导和训练,且由本教研室组织试讲。

3.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对实验课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讨论解决。

4.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规范的教案,并注意保存以便积累教学资料。

5.实验课的讲解包括实验目的、原理、实验内容、实验成败关键及注意事项。板书应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具体内容可以简化。每次实验课讲解(包括提问、讨论、演示)的时间控制在30min之内,一般应先总结前一次实验的情况。

6.教师在上课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以便了解和督促学生预习。

7.实验课教师应提前至少20min进入实验室,学生应提前至少10min进入实验室。在实验课过程中,不能离开实验室去处理其他事情,要认真指导、严格要求、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努力落实实验教材中提出的目的和要求,注重培养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还要做好实验室纪律、卫生、爱护实验仪器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工作;实验结束后及时检查实验室水、电是否关闭。

8.对学生的实验报告或预习报告,应认真批改,发现的问题要用红笔批注,以等级划分。对结果异常的实验要引导学生查找产生的原因。

9.及时记录学生每个实验过程中操作情况、仪器损坏情况及实验结果,保存后作为学生平时成绩(40分)打分量化依据。期末成绩按平时成绩40%、实验理论笔试40%和期末实验技能考核成绩20%计算,使最终确定的实验成绩公平、公正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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