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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安排须知

发布日期:2024-04-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调剂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107084425105252

雷欣悦

086002

制药工程

57

50

99

84

290

104814086001026

王梦娇

086002

制药工程

76

53

91

66

286

107084411705238

周彦年

086002

制药工程

68

44

90

74

276

106364070300344

路红兵

070301

无机化学

59

53

104

96

312

101834213310470

侯玉婷

070301

无机化学

71

56

99

83

309

104594410690249

石宜波

070301

无机化学

63

50

95

98

306

101414140901851

马涛

070301

无机化学

69

57

92

79

297

104254540000800

王芳菲

070301

无机化学

67

59

102

69

297

104594410690354

张晗笑

070301

无机化学

66

57

89

79

291

105304650608695

陈思敏

070301

无机化学

64

51

65

111

291

104264000001423

王柯童

070301

无机化学

58

61

71

101

291

103454210010779

杨兴培

070303

有机化学

65

44

108

95

312

102254152301560

李艳飞

070303

有机化学

65

41

97

97

300

101864210703072

刘健

070303

有机化学

53

54

93

98

298

106814000010577

陈家鑫

070303

有机化学

73

43

93

83

292

107364018010705

李阳

070304

物理化学

66

45

95

117

323

102554240008964

陈明燕

070304

物理化学

59

63

91

103

316

104774410082114

任碟

070304

物理化学

69

52

94

99

314

105424141511550

孙倩

070304

物理化学

75

57

93

74

299

102004211315874

林雨

070304

物理化学

68

69

72

90

299

107494000002328

张洁

070304

物理化学

77

46

99

76

298

116464210015085

贾若楠

070304

物理化学

55

46

102

90

293

二、复试形式: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报到后,请提前查看笔试教室及面试会议室所在位置,以免入场找不到教室耽误考试及面试时间。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

复试内容

备注

415日下午14:00-16:00

东区

物理201

面试资格审查

按照复试分组提交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415日下午16:00-18:00

东区

博睿楼211教室

同等学力加试1

 

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文具。

416日上午8:00-10:00

东区

博睿楼211教室

专业课笔试

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文具。

416日上午10:00-12:00

东区

博睿楼211教室

同等学力加试2

 

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文具。

416日下午13:00-18:30

东区办公楼

二楼会议室

综合面试

面试顺序及题目当场随机抽取,面试后请尽快离场,禁止讨论面试内容。

五、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承诺书;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3)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提交材料首页为附件1.

六、专业课笔试要求

1、提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文具,其他物品放置到教室外面,严禁携带手机、小抄等作弊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违规作弊情况,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3、开考1小时后,考生可以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规定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4、考生应当在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七、其他说明

我院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