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第二批调剂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报到后,请提前查看笔试教室及面试会议室所在位置,以免入场找不到教室耽误考试及面试时间。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五、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 准考证;
*(2) 身份证;
*(3)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 诚信承诺书;
*(5) 成绩单(加盖公章);
*(6) 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 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3)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提交材料首页为附件1.
六、专业课笔试要求
1、提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文具,其他物品放置到教室外面,严禁携带手机、小抄等作弊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违规作弊情况,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3、开考1小时后,考生可以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规定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4、考生应当在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七、其他说明
我院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