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教师科研实验室“十不准”
一、不准在实验室抽烟及将食物带进实验室;
二、不准将与研究不相干物品放入实验室(如空纸箱、空试剂瓶,尤其不准电动车在此充电);
三、不准用插排连接大功率电器(大功率电器必须使用固定在墙上的插座或空气开关);
四、不准在实验室内用电暖扇取暖;
五、不关掉水、电、门、窗及填写实验室记录,不准离开实验室;
六、不准乱倒废液、废料(要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内,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
七、不准在实验室不整洁或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进行实验;
八、不准将化学试剂敞口放置或带出实验室;不准随意购买、放置和使用剧毒试剂(除在学院备案外);
九、不准单独做高危实验(剧毒、高压、易爆)(必须有同事陪同);不准随意放置高压气瓶(必须固定在安全位置);
十、不准外单位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除经学院研究同意外)。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