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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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教师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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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激励机制,以评促教,以评促改,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在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根据制定的《化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科学地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考评内容
1.师德师风;2.教学过程;3.教学效果。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
1.评价对象: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在职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兼职教师。
2.评价方式:依据《化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方案》,每学期进行一次。
(1)师德师风:由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教学过程:课堂教学通过检查《教学进度表》和课程教学进度、检查教案、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进行评价;考试管理通过试卷审阅、考试巡视和检查上报的试卷分析等材料进行评价;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通过日常教学检查进行评价;参与竞赛及教学研究情况由教师据实提供;承担教学任务量通过查阅《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进行评价;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通过查阅学生毕业论文档案、实习鉴定表等进行评价。
(3)教学效果:学生评教通过学生网上评,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提供;同行评教由同行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小组总体评价通过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听课、师生座谈,日常教学督察等方式对教师进行的综合评价,考评结果由教师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提供。
收集材料并汇总。
五、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谢海泉
成员:杨浩、包晓玉、柳文敏、宋光伟、孙汝中、各教研室主任。
六、评价程序
1.根据《化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每学期期末由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材料并汇总,计算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总成绩。
2.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公示后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