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研究: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党课教育。
2、贯彻执行校党委的指示,决定本总支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3、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
5、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对党员的奖惩意见。
6、本总支的干部问题,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7、每学期召开一次支委生活会。
二、 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迟或不开,讨论研究:
1、各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2、听取执委会的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讨论通过支部阶段工作总结。
3、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通过对党员的奖惩。
4、选举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贯彻校院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6、支委提交的其他问题。
三、 支部党员大会每两周一次(即党日活动)。
四、 党课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
1、“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应注意质量,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次支委会、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3、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党员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引导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民主讨论,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提高吸引力和凝聚力。
5、建立“三会一课”记录簿、签到簿、心得笔记簿,活动情况应认真记录,以便检查。
“三会一课”具体要求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凡支部内重要问题,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3、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5、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6、做好会议记录。
7、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向党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7)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在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6、做好会议记录。
7、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
(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3)分析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5)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6)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7)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5、做好会议记录。
6、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对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1、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3、党课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基本路线和和方针、政策教育;
(3)党纪、国法教育;
(4)政治时事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教育可采取讲授、报告、声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既要生动活泼,又要注重实效,力求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5、党组织应在上党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