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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现对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规范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统筹安排与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法律专业硕士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不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承诺书;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2)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二)复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1.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开展。

2.复试名单与时间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举行,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会在研究生处和我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分数占比

根据法律硕士专业领域对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要求,在复试中将对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科研潜力、思辨能力和思想品德等进行考查,通过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科目:综合考核(刑事民事等法律规范及理论)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1)考生个人陈述2-5分钟:介绍报考专业、学业背景、本科期间科研和毕业论文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20分。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1)英文自述1-2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科研情况等。(2)对话1-3分钟,关于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科研兴趣、对拟报考学科领域的了解等问题对评委的英文提问进行回答,重点考察考生外语能力,20分。

(3)专业知识问答与品德考核6-10分钟:学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回答,回答后评委就学生陈述、答题等情况进行综合提问,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60分。

3.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五、调剂工作

我院调剂工作办法将于一志愿复试录取完成后另行发布。

六、录取和体检

我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试加试成绩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复查,对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0377-63525160。

九、其他事宜

1.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老师 贾老师

联系电话:13693858782 18737799500

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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