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工会章程,积极筹备会员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向会员报告工作。
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收集提案,主持讨论院教学科研及管理等重要事项。
三、主持召开工会会议,传达学校工会、党政联席会议有关精神,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搞好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汇集各方面的反映,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五、配合院党总支、行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感,提高教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六、配合院行政,搞好教职工的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参加院内即学校民主管理,参政议政,协助院党总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七、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办好集体福利。
八、做好妇女工作,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九、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及院内的各种文娱活动。
十、配合党政做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学校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